婚外情调查重婚取证
婚外情调查就是对婚姻过错方的过错行为进行证据收集和举证(如:婚外恋调查、包二奶调查、第三者调查、重婚取证、纳妾、姘居、通奸等婚外性行为,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等过错行为调查取证)
婚外情调查对目标人(婚姻过错方)进行调查、取证服务项目如下:
1.调查目标人车日常行踪规律,与人往来基本情况*
2.有无第三者、二奶、婚外情人*
3.目标人与第三者有无私生子女(可选)
4.寻找目标人与第三者同居地址具体房号*
5.同居地点房产单位产权归属情况(可选)
6.拍摄影音资料证据,例如目标人与第三者亲密接触行为或共同进出同居地点(如出租屋酒店宾馆)DV录像或照片*
7.协助委托人现场捉奸(可选)
8.调查第三者身份背景、工作单位、婚况,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等(可选)
9.寻找目击证人(领居、保安或知情人出庭作证)及其它证据链、同居事实等资料(可选)
10.隐匿财产调查:对目标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调查(可选)
11.实施家庭暴力的影音视听证据(可选)
12.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资料证据(可选)
13.挽救婚姻家庭方案设计及协助实施其它要求(可选)
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1、书证、2、物证、3、视听证据、4证人证言、5、当事人的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
婚外情的征兆:找各种理由彻夜不归或晚归(如:开会、加班应酬),行为举止怪异,态度冷漠,动不动就说分手、离婚,经常接到不出声的电话(第三者打来找TA的),电话费明显增加,手机上锁短信内容暧昧,接(第三者)电话时明显回避谈话内容,性爱次数明显减少,开销明显增加,身上或者车上有来历不明的物品,耳闻朋友或同事所见之情形。
离婚赔偿方式包括两种:一是物质损害赔偿,二是精神损害赔偿。(根据《婚姻法》37条规定:过错方只能享受夫妻财产的30%,并追究刑事责任。)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 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有以下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对此应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包括(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