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续发生的婚外情,包括同居和重婚两种。同居,严格的说,不要求同居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只需要同居双方持续、稳定的生活在一起即可成立同居关系。重婚,应当以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登记为成立条件;同居并以夫妻名义生活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应当以重婚论。针对这类情形,无过错方可以通过收集同居者租房合同、购房合同、同居住所物业管理材料、小区居委会居住登记等方式证明过错方过错行为。
2、间断发生的婚外情,包括一夜情、多次发生性行为但不同居等情形。这类婚外情共同的特点是婚外情双方不同居,甚至没有固定的性交场所。无过错方对此很难举证。再次强调,雇佣所谓的私家侦探跟踪,得不偿失:一般的,私家侦探充其量能收集到婚外情双方共同进入某宾馆的证据,很难收集到其发生性行为的证据;更何况,有些调查公司,连这种证据都收集不到。相对高额的费用,这些证据微不足道。
一、关系转变法。所谓的关系转变法就是将原来的情人关系转变为知己、朋友,逐渐淡化彼此之间的依恋度。首先当事人双方要有坚定的信念和明确的态度,决定结束这种不正常的婚外性,避免单独见面,实在难以割舍,见面时选择的地点要选那种不容易产生暧昧的场所,或在公众场合,彼此内心要把对方当“哥们”“朋友”,谈话内容主要限于朋友知己间的关心问候,谈谈工作、学习,或者为了轻松环境可以彼此开开玩笑,调侃调侃,避免谈论情感类话题,譬如说“想念”之类,谈话时还要注意不要冷场,尽量保持轻松快乐的氛围,避免目光的长时间碰撞,如果发现把持不了局面时,尽快转移话题或结束谈话。
二、注意力转移法。大多婚外情都是因为寂寞惹的祸,情感寂寞、心灵寂寞,这时出现一个谈得来、会关心人的异性,日久生情,婚外情不可避免。扩大交友范围婚外情的产生,男女双方或多或少会逐渐疏远昔日的闺中密友、异性同事和朋友,决定结束婚外情,就得重拾曾经的这份友情,用友情替代不健康的爱情,经常和闺中密友保持联系,还要具备3-5个异性朋友,多交流交流,放松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