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问发生的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夫妻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终止之日止的期间。夫妻关系确立之前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关系终止后所负的债务,都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换言之,夫妻共同债务是以夫妻“名义”举债或负债的。
2。夫妻共同债务是为了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凡是为了共同生活需要,不论是夫妻一方举债,还是夫妻双方举债,均为夫妻共同债务。在这里,要对“共同生活需要”进行说明。夫妻关系确立后,不管是夫妻两人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费用还是夫妻两人相互扶养,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的费用;也不论是出于礼义方面的开支,还是投资经营的举债,只要是夫妻双方为了共同生活需要,由上述原因所产生的债务,均为夫妻共同债务。实际上,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有如合伙之间的财产关系.对于合伙组织,合伙人之一举债是为了合伙共同体的利益,所举债务为合伙人共同债务。同理,夫妻一方或双方,为了共同生活需要所举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共同生活需要”说白了,就是以举债的“用途”作为衡量标准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举债,只要不是为了个人生活,如个人专属事务,个人挥霍等,其用途是用在家庭的,就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是“共同生活需要”广义上的含义。“共同生活需要”还有狭义上的含义,仅指夫妻双方之间以衣、住、行、医、教育、娱乐等为内容的生活,不包括抚养他人以及经营等方面的内容。
3·夫妻共同债务是一种连带债务
夫妻财产关系是一种共同共有关系.夫妻共同财产是共有财产。共同共有的性质,决定了共同债权为连带债权,共同债务为连带债务,即夫妻对共同伏务,不分份额的平等地承担义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妻任何一方清偿全部债务,夫妻一方不得以债务对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