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因多年不赡养父亲被起诉。开庭时,他辩称拒绝赡养是因父亲调戏儿媳,但并未提交证据证明。近日,顺义法院一审判决王先生须每月支付父亲赡养费400元。
王老汉诉称,王先生是他长子,多年来一直未对他尽赡养义务,起诉要求王先生每月给付赡养费500元。
王先生辩称,10多年前,父亲趁他不在家偷看他妻子洗澡,甚至对她动手动脚,双方为此闹翻。他认为,父亲的所作所为使双方恩断义绝,他不应承担赡养义务。不过,王先生对此未提供证据,王老汉也矢口否认调戏儿媳。
法院认为,王先生的答辩意见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参照双方的收入情况及当地生活水平,法院判决其每月给400元赡养费。承办法官还指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并不因父母存在过错行为而免除。因此,即使王先生辩解的事实存在,仍要赡养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