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县的女子吉某发现丈夫的行踪异常,怀疑其有外遇。调查后,吉某发现阿霞(化名)和丈夫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因此对阿霞“恨之入骨”,决定伺机报复“小三”。
今年1月19日,吉某先后打电话约李某、王某某、朱某一起去殴打“小三”,3人均表示同意。当日12时许,吉某等4人相约在南平农场见面后,一起到南平农场一家超市找到正在上班的阿霞。
朱某以喝酒为由,让阿霞跟她们去河边。吉某还威胁称,若阿霞不跟她们出去,就会挨打。接着,四人把阿霞带至国营南平农场溪浪队南面南平河一处沙地。
殴打侮辱“小三”近一小时
到了河边,吉某仗着人多势众,首先对阿霞进行殴打。随后,王某某和李某也开始加入到殴打中。约十分钟后,3人还强行将阿霞身上的衣服全脱光进行侮辱。朱某则一直在旁边用手机拍摄其裸体的视频。
事后,阿霞向警方报案。整个殴打、侮辱过程持续近一个小时。
两女子涉嫌非法拘禁获刑
陵水县检察院审查查明后,于近日对吉某和朱某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查明后认为,吉某、朱某等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对他人实施殴打、侮辱等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遂判处吉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朱某获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两人均称不会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