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青岛市妇女因婚外情所困,被夏津县一名男子从青岛胁迫到夏津,并非法拘禁,近日,受害人被夏津警方成功解救。
10月 31日 20时 45分,青岛莱西市 36岁的张某向夏津县公安局110报警称:其朋友在夏津被非法拘禁。夏津警方接报后,指令开发区派出所迅速赶赴现场。 20时55分许,警方在开发区河沟村将24岁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控制。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是夏津县开发区河沟村的一名未婚小伙子,在青岛打工期间结识了青岛莱西市 46岁的有夫之妇苏某,进而俩人发展成为婚外情人关系,刘某为了达到与苏某长期在一起同居的目的,刘某于10月25日,将苏某从青岛胁迫到夏津,并将苏某在刘某家中非法拘禁6天。苏某的家人得知后报了警,夏津县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民警在刘某的家中将受害人苏某成功解救。目前,此案正在办理之中。